一片混亂的故事,死人復活,復活了又死,故事裡的一切完全架構在不可能的基礎,想要順利的融入情節,就必須要先接受死人能夠復活且可以正常行動的世界觀,只要了解了這樣的世界觀,這個故事讀起來就會趣味盎然。

雖然推理小說一向都講求真實與合理,但偶爾也會出現像這樣超現實的類型,於是作者必須一開始便把故事的遊戲規則說個透徹,於是死人復活不奇怪,主角有超能力隨處可見(十字火燄龍眠背之眼),稻草人會說話也變成稀鬆平常的事情(奧杜邦的祈禱),甚至是死神出現在街上也不稀奇(死神的精確度),只要將這些規則先告訴讀者,那之後不管多麼荒謬的情節,都會變的合情合理,但這一切都必須要架構在作者與讀者的共識裡。

當然除了那些規則以外,要成就一本好的推理小說,還需要有合理的論述才行,在充斥生死學知識的《活屍之死》裡面,最後推理的人正是遵循死後復活規則的葛林,由於親身體驗過死亡,也因此可以以同理心去做推論,又因為不是個專業的偵探,所以在推理的過程中偶有一些言語上的缺憾,但是瑕不掩瑜,有條不紊的推理正是這本書引人入勝之處,對於那些哲學原理我一向很容易感到不耐,但這本書的理論卻讓修習過「生命倫理學」的我,有種親切之感。

不過,我要抱怨一個跟書無關緊要的小地方,為什麼主角要在我生日的時候死掉呀,雖然萬聖節隔天的確是個適合死亡的日子(?),但看到那個日期還是有點小不舒服,只能說這樣的巧合真是令我哭笑不得,當然這樣的湊巧並非誰的錯,反正每天都有人生也有人死嘛,所以我就也只是不滿了那幾秒鐘,只是忍不住想要寫下來念一下,我真是莫名奇妙的一個人呀。

P.S:感謝皇冠出版社舉辦的試讀活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