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一場漫長的審判,一直到看了作家後記我才發現這是一件真人真事,而且因此而更難過了,在這本書裡,我看見了司法的不公正、人性的自私和給予無辜者的試煉。

所以說,人真的不能夠做錯事,一旦走錯一步就會被貼上各式各樣奇怪的標籤,最後連莫須有的罪名都上身了,隆恩跟丹尼斯這兩個無辜之人,一直歷經了十多年,才真正獲得清白,但心靈上的創傷跟被關在鐵牢裡的噩夢卻纏繞了他們一輩子,他們等了一生的清白與政府的道歉,到頭來又換得了什麼呢?有多少人寧可相信那被錯判的罪而不願相信遲來的重審,這一切的一切都像是一場荒謬的兒戲,卻真實的讓人生氣。

看見書名的《無辜之人》,其實很容易就可以知道書裡的那兩位主角是真正無罪的,而以這樣的報導文學來說,內容實在是相當的鉅細靡遺,在閱讀之前,我其實並未將之視為一起真實事件,於是到了最後那種憤慨也只不過是對於書中人的遭遇感到不悅而已,但一旦發現了他是一件事實,那種內心激起的漣漪卻會一圈圈的擴大。

遲來的正義仍是正義,但能夠彌補多少呢?後記裡說著埃達小鎮為了付出丹尼斯與隆恩的補償金,因此提高了居民所必須付的稅金,並且也包括命案當事者的卡特家庭在內,這豈不是悔不當初,執法者權利高高在上,在定下任何罪罰的時候,若是能夠更加睜亮雙眼去看清事實,才是執法者的義務之所在吧!

P.S:感謝遠流給予的試讀機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