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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本看了會相當愉快的作品,跟之前看過的「超殺人事件」有異曲同工之妙,閱讀的速度很快,沒有橫屍遍野的噁心感,也沒有血濺四處的恐怖氣氛,卻有著似是而非的推理過程,以及常見的各式各樣的推理小說場景,對於閱讀眾多推理小說的讀者,這無疑是一本相當有趣的作品呢!

其實看到書名:「名偵探的守則」的時候,令我聯想起了范達因,那洋洋灑灑的推理小說戒律,看完了會讓人心生怯步,其實很多很多條在現在都已經不實用了,雖然我大多都記不得,不過印象中有一條是:「偵探或是警察不可以為兇手。」但是當那本小說是敘述性詭計的時候,你又怎麼能夠這樣要求呢?

其中有兩篇印象相當深刻的短篇,都是在諷刺阿嘉莎‧克莉絲蒂的童謠殺人,一開始也只不過是照著童謠殺人,然後交錯而成,整個感覺很搞笑,到最後竟然讓主角天下一成了兇手,這意外性的強烈豈不是違背了我前面提到的規則,其實還滿多小說使用童謠殺人的,不過我覺得初創始者是很有創意,到後面愈用愈氾濫就有點不知所措了,不過寫的好的小說也是為數眾多就是。

在名偵探的守則裡還提到了很多讀者或是作者常見的手法,像是最不可能的那個人就是兇手,或是最大牌的演員就是兇手之類的,感覺在推理小說的歷史裡,已經漸漸成為一種習慣或是潮流,還有我最懶得看的平面圖,很多小說都會放,美其名是讓讀者站在一樣的立足點,但實際上真的會去看的讀者又有多少呢?

看到主角天下一在某篇裡轉變性別為女生,不禁讓我想起正在開拍的偵探伽利略,因為要收視率,所以必定得改編愛情成分,必定要一男一女,於是草薙俊介換成了內海薰,天下一從男人變成女人,這真是個現實的世界。除此之外,眾多的密室詭計也真的是讓人看到煩,過多的不在場證明就是要給人破解的,不過推理小說不就是要看這些嗎?只是看多了也會讓人心生厭煩就是。

雖然書中提到了很多很多的定律,但我覺得即使是遵照這些定律寫出來的小說,只要他夠精采,不管是多陳腐老舊被用過幾百次的點子,還是可以吸引人,若是荒繆乖誕到一個無以復加的地步,那即便是再新奇有趣的點子,可能也會引不起讀者的胃口,不過讀者的胃口是多變的,誰知道下一秒讀者想要什麼呢?

P.S:除了這本,我還推薦看東野圭吾的類似作品「超殺人事件」X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