勒維恩是個不得志的歌手,他的生活不順遂,感情一團亂,每天到處拜託朋友讓他寄宿,堅持做音樂,卻找不到生命的出路。他遠赴芝加哥想要尋求一個機會,然而這個機會卻沒有出現。他打算放棄音樂回去當水手,卻連執照都找不到。生命的一無所有,讓他成了一個討厭的傢伙。

看這部電影的時候,我一直很不喜歡主角,處處討人厭,怎樣都倒楣,甚至連朋友的貓都顧不好。但仔細想想,一個生活困頓的人,又要怎樣讓自己開朗大方、樂觀進取。他的朋友其實比想像中的還要寬容大度,即使對他厭惡,還是為他尋求機會,開拓音樂的一條路。

追夢有時候不見得是件美好的事,處處碰壁、不斷失敗的人生,總是讓人灰心喪志。這樣的主角讓人無法認同,卻又會忍不住共鳴。我們又何嘗不是在生命裡面橫衝直撞,跌倒受傷。我挺喜歡這部電影的首尾呼應,是非常漂亮的結尾。或許勒維恩還在追尋著自己的人生,就算他無情無義又自私潦倒,但總有他的夢,他渴望的事物,而那就成就了他,不是嗎?

◎Note
20140211@國賓長春 with Emily
感謝聯影Grace邀請: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