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落格寫好久,多少會在意讀者都看些什麼東西,於是裝了Google分析,每年都回顧一下關鍵字與熱門文章。有趣的是,平常最認真經營的類別,往往是最沒人看的內容。隨手更新的小記,反而獲得大部分的人的歡迎。所謂食色性也,看熱鬧也是人類的天性。
我最常寫的是閱讀、電影與講座,這類文章是細水長流型,而且非常口味取向,因此沒在看的人當然很多。但我本來就從這類文章著手起家,實在也拋不下寫這些東西的習慣。縱然現在愈來愈懶,還是會不時更新一下這些東西。
我最熱門的文章曾經是執事喫茶的體驗文,這果然是「食色性也」的代表,不僅有吃又有色(咦?)。然而直到去年,我寫了《格雷的五十道陰影》第一集心得,竟然一舉衝上我熱門文章寶座而且還衝過頭,累積了好幾年才四千人次的執事喫茶文,格雷兩三個月就把它幹掉,果然又是食色性也嗎?(只是這次是吃嘴唇,男主角拼命想吃女主角嘴唇。)
其他比較熱門的類別,大概是電視實況(大家家裡都有電視嘛!)、奧客實錄(不是自己遇到都很好笑,自己遇到想想也很好笑)之類的,【櫻子】第一集也一直是我部落格熱門文章前幾名,舉凡休閒娛樂都非常受歡迎,還有那種罵人爆走的文章也挺多人看。看熱鬧這種事,大家都愛做呀!
我常常在想,沒人看的文章,是不是還要寫?又常常在想,就算沒人看,我也還是要寫。寫部落格的初衷,對我來說原本就不是給誰看,而是打算為自己留下一點記錄與痕跡。即使讀者愛看不看,我也不能變得愛寫不寫,畢竟這本來就是屬於自己的地方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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