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《復仇者聯盟》正熱門的最近,看這篇<廣告超人>有格外的樂趣。故事中的超人是一種職業,考進系所經過實習就能擔任,主角是一名打工仔,課餘則是穿著破破爛爛布偶裝的小熊超人,偶爾幫忙除暴安良。然而人們把超人當作超能的存在,而非一種職業,要求他們鞠躬盡瘁,必要的時候更是過勞工時,薪資微薄,甚至提出他們不列入勞基法的言論。
乍看之下是關於超人社會的奇想,但仔細想想,豈不是在諷刺在現今社會,要求大家能者多勞,又不願多付薪資的一種社會弊病呢?《復仇者聯盟》中,他們曾因為太過強悍而國家視為某種危害,希望管控它們的自由。而在<廣告超人>裡面,這些超人只不過多領了一點薪水,多學了一點東西,就被要求扛更大的責任,又不給予合宜的福利,還真是滿不對勁的。比起故事中的謎團,整篇想要控訴的社會問題更加強烈,不過我也是挺想看看充滿超人的世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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