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部落格的第2500篇文章。

不過老實說,我到剛才為止都在忙著爬馬克斯之山(這本很好看,出版後大家快去找來看),一直都沒有認真醞釀這篇要寫什麼鬼東西。話說回來,不知不覺也跨越了某個里程碑,來到了這邊。(謎之聲:不就只是篇數又多了五百嗎?)能夠持續不懈地每天發表文章(並非每天寫),老實說我覺得自己的毅力也還算滿堅定的(挺)。不信你看看旁邊小樹我都種到第十四棵了,而且還完全沒有枯萎過,哇哈哈哈哈。

這五百篇花了將近一年的時間,等於說是一天1.5篇了。之前1500 ~ 2000所花費的日期也大約一年,看來我的頻率也還滿固定的嘛!養成每天都發文章的習慣以後,真的連出外都有強迫症,會先囤稿預約起來放著,讓部落格沒空窗期。若是遇到要當天會晚一點回家,前一天也會先預約,這強迫症真的病得不輕。我自己是不覺得有什麼不好啦,反正都寫習慣了,而且寫不出來我就看一集《名偵探柯南》充數。絕對不是靠《名偵探柯南》撐場面,絕對是因為要耗集數唷!(爆)

寫這種文章好像接下來應該要訂個目標,可是我胸無大志,所以決定繼續維持每天至少一篇就好。網友說沒人想看過期的網路文章,但我一直都是秉持著給未來的自己看的心情。當然接試讀、看試片又是另一回事,那種文章總是會背負著一點可能要有的行銷效益。至少在寫東西時我會保持著無愧自己的良心去寫,不要寫出虛假與浮華的文字,我可以接受不成熟與幼稚的部分,虛偽與不實則不可取。現在看到以前自己寫的東西偶爾會覺得丟臉,但至少那是當時真實的感覺。

總之,其實也沒甚麼好說的,說太多等到達三千篇就又不知道要講啥了。(喂)

感謝各位來本部落格的讀者朋友們,這裡常常充滿本人我自溺的情緒與亂七八糟的文字,若是傷了你們的眼我很抱歉,但我還是會秉持著本人的任性,繼續在這個部落格裡面放肆,講一些搞不好都沒人認同的觀點。(笑)

最後,我又掰完了這篇胡說八道,也算是寫下這第2500的逗號吧!不是句號唷,我還沒有要結束部落格!XDXDDDD

感謝大家又看完了一篇。(下台一鞠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