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永遠也不會知道,自己未來會是什麼樣子。我寫下第一篇網誌的時候,還在找工作,那時候就是隨便寫寫,聊聊生活,講些啊哩不答的事情,不定期就到部落格來喃喃自語。轉眼間,那些年就過去了,我竟然還在寫部落格,而且不知不覺地就寫到了三千五百篇。那些生活的絮絮叨叨從來沒少過,多的是許多閱聽經歷,以及我在這個世界留下的足跡。還有,從來不知道自己曾經的所思所想,那些回憶。
有一天我翻起了部落格,突然看見我曾經在某天到現在的工作場所的日記,那時的我從沒想過自己會在書店工作,寫下的話語是那麼的不可思議,卻又真實不已。然後我看著那篇文章,哈哈大笑。如果我沒有在那個時候寫下,或許再也不會想起當時的情緒,那些文字,輕輕地就帶出了當天的場景,還有我做的事情。沒有相片,卻在腦中播過了一遍。或許,這就是我一直不間斷的寫著部落格的原因。
我要求自己每天都得寫一篇,即使那是廢話。我知道只要一天不做,兩天不做,很快地就再也不會做了。我很慶幸自己還算是意志堅定,雖然晚歸但從未放棄過這件事‧偶有幾次我真的累到不行,還是會記得在部落格上寫下公休一天。老實說,誰會管我有沒有寫,會管我的不就只有我自己,可是我不想就這樣放棄那不間斷的習慣,畢竟習慣養成很難,毀滅卻很簡單。
這個部落格帶給我很多,我的工作、我的朋友,還有很多各式各樣的機會。有人說部落格已經式微,可是我就是還想寫。偶爾翻翻過去的自己,好可笑、好可愛、好可悲或是好可憐,甚至偶爾還會覺得過去的自己好可恨,可是這些不就是逐漸成就現在的我的過去嗎?而我忠實的一字一句記下,然後就變成現在的我。執著可能是我個性中,很重要的一個要素吧。
三千五百篇文章,是用大約七年的時間寫下的,平均一年大概五百篇吧,雖然第一年其實不太認真寫。有時候想想,都不知道哪來這麼多時間,那麼多精力,還有那麼多文字可以寫。但人的潛力無限,而我總是心直口快,反倒是訴諸文字以後能夠詳加考慮。(雖然我也是覺得沒多考慮到哪裡去。)只是比起說話,書寫還是我比較喜歡的一種媒介。
寫部落格是一種分享的心情,也是一種自我的抒發,我想我還是會繼續寫下去,寫到我無話可說的時候,希望那會是很久、很久、很久以後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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